离婚时,无收入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
按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子女抚育费数额,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无收入一方并非不用支付抚养费,要是有其他财产,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在实际中,暂时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可找工作获得收入来支付抚养费。通常,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无收入一方,法院会综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来酌定。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能基本满足子女生活所需,可能参考该标准确定;若子女有重大疾病治疗费用等特殊需求,无收入一方也得尽力承担部分费用。
而且,情况发生变化时,比如无收入一方重新有了稳定收入,或者子女生活成本增加,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调整抚养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