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收欠款是否预先付律师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约定,法律没做强制规定。
律师费支付方式常见有两种。常规收费就是签合同后,委托人要预先支付律师费,律师事务所按约定去追款。不管追款结果怎样,律师事务所一般不会退还已收的律师费。
另一种是风险代理收费。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约定,前期可以不付或者只付少量基础费用,等收回欠款后,按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要是没收回欠款,委托人可能不用再额外付律师费。不过,风险代理在一些案件类型中受限,像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案件,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等,都不能用风险代理。
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时,要把律师费支付方式、金额、时间等关键内容写进委托合同,这样能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