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时如果有一方不去民政局,一般是离不了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登记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登记离婚有个冷静期制度。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算,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里,只要有一方反悔了,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等冷静期过了之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还得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离婚证,婚姻关系这才正式解除。
要是有一方不去民政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申请离婚登记的时候一方不去,这样就没办法完成申请程序,离婚登记流程也就启动不了。另一种是冷静期满后申请发离婚证时一方不去,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没办法完成登记离婚了。
要是一方想离婚,可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