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移财产,不一定就会构成拒执罪。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构成拒执罪,得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得有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其次行为人得有能力执行这个判决、裁定;最后还得有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是股东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在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后发生的,而且这个股东是判决、裁定里确定的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他转移财产就是为了逃避执行,导致判决、裁定没办法执行,那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拒执罪。举个例子,法院判决公司要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股东为了让公司逃避执行,把公司财产转移了,使得判决无法执行,这就可能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
但要是股东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生在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前,或者虽然是在生效之后,但转移财产不是为了逃避执行,又或者转移财产的行为没达到让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程度,那就不构成拒执罪。不过,股东转移财产可能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这时候,相关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