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个案件里,个别对象是有不起诉的可能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这三种类型。
先说法定不起诉。有几种情况适用于法定不起诉,比如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法律不把它当作犯罪;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经过特赦令免除刑罚;按照刑法规定要当事人自己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没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还有其他法律规定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要是同一案件里个别对象有这些情况,检察院就得作出不起诉决定。
再说说酌定不起诉。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个别对象在犯罪里起的作用小、主观恶意不大等,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也可能不会被起诉。
最后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要是觉得证据还是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要是同一案件里个别对象的犯罪事实证据不充分,也会面临不起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