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用公积金购买房屋的分割问题,得依据不同情形处理。
要是一方在结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并且把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就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相应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具体数目,会参考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房子增值情况等因素来定。
如果房子是结婚之后用公积金买的,不管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割。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大小、实际居住情况等,来确定房子归谁,以及给另一方多少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两人对房子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签了婚前或者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说房子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按份共有,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
法律建议:夫妻在购房前,最好对房产归属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并签订书面协议。在婚姻关系中,要保留好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