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规定了两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第一种是受胁迫结婚。比如有人用伤害另一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手段,逼着对方违背意愿结婚,这就属于胁迫。受胁迫的一方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要是胁迫行为停止了,受胁迫方要在一年之内去法院申请撤销。要是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那等恢复自由后一年内,也能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二种是一方有重大疾病却没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虽然法律没明确列出哪些是重大疾病,但在实际司法里,像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疾病等都算。另一方发现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个情况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要是婚姻被撤销了,就相当于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果,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了。两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先由双方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偏向无过错的一方来判决财产分割。
法律建议:如果遇到受胁迫结婚或者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结婚前,双方也应该坦诚相待,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