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不是要全额返还,不能只看给彩礼到现在有没有一年,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有人想让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的彩礼,要是有下面这些情况,法院会支持返还。一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二是虽然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两人没一起生活;三是因为婚前给彩礼,让给彩礼的一方生活变得困难。不过后面这两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要是双方没登记结婚,而且一起生活的时间比较短,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彩礼给了多少、一起生活了多久、彩礼都用在哪了等因素,来决定返还一部分彩礼,不是说一定得全额返还。要是已经登记结婚了,一起生活没多久就离婚,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要不要返还彩礼,以及返还多少。比如说彩礼已经用于两人共同生活开销了,那返还的数额就会相应减少。
所以啊,不能只因为“给彩礼不到一年”,就要求全额返还彩礼。得结合前面说的法定情形,还有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要不要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