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方私自借的钱到底该谁来还,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且债权人也没办法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这债务一般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得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像有人私自借钱去赌博、买奢侈品,没把钱用在家庭事务上,另一方就不用跟着还钱。
不过,如果这笔债务虽然是一方私自借的,但实际上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比如一方借钱用来维持家庭日常开销、供孩子上学,或者投入到两人共同经营的生意里,就算另一方没直接参与借钱,也得一起还钱。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法院判断债务性质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借款用途、钱的流向,还有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要是债权人觉得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要是夫妻双方对这笔债务该怎么算有争议,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