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全职主妇权益保护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民法典》规定,要是夫妻里一方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离婚时有权让另一方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全职主妇离婚补偿没有统一计算标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一是家务劳动经济价值,参考保姆、月嫂这类岗位工资,结合全职主妇做家务的时长、强度确定。二是婚姻持续时间,婚姻时间越长,主妇付出越多,补偿可能越高。三是双方经济状况,会看另一方经济能力,若其条件好,能多补偿,法院可能提高数额,同时也考虑主妇离婚后的生活需求。四是过错情况,若另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重大过错,补偿数额会有所倾斜。
要是双方就补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这些因素综合判定补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