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这意味着得有证据表明犯罪事实发生了,且能证明是犯罪嫌疑人干的,同时证明其犯罪行为的证据也得查证属实。这里的犯罪事实,可以是嫌疑人多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第二个条件是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也就是依据现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初步判断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第三个条件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仍无法防止社会危险性发生,有逮捕的必要。社会危险性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或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可能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或者企图自杀、逃跑等情况。
逮捕是很严厉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同时避免公民合法权益受非法侵害。只有三个条件都满足,司法机关才能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