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父母赠予的有效性得看具体情况。咱们先说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予。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给东西,又没明确说只给自家孩子一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给的东西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像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子,没说这房子只给自家子女,那这房子离婚的时候就得拿出来分割。
要是父母明确表示这东西只给自己孩子,比如写了书面的赠与合同,说明只给自家孩子,那这东西就是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就不用拿出来分。
要是赠予发生在离婚打官司期间,法院就得看看这赠予是不是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要是一方父母在闹离婚时突然大额给东西,还有证据表明是想让自家孩子多占财产,损害对方利益,法院可能会判定这个赠予行为不算数。
另外,赠予财产的类型不同,生效条件也不一样。如果是房子这类不动产,得完成过户登记;要是像家具、现金这类动产,得完成交付,赠予才真正有法律效力。要是父母只是嘴上说给,但没实际给,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父母一般是可以反悔不赠的。
法律建议就是,父母赠予财产时,最好明确赠予的对象和意图,能写书面合同就写书面合同,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夫妻双方遇到这种问题也别慌,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