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借条交不交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证据的角度讲,打官司时原告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借条可是证明借钱这事存在的重要证据。正常情况下,为了让法官清楚案件到底是咋回事,知道你的要求有啥依据,原告就得把借条原件交给法院。因为法官在审案子的时候,要对证据进行仔细审查和核实,只有原件才能保证证据是真的,也更有说服力。
但有些特殊时候,也不用马上交原件。比如说立案的时候,要是借条原件一时找不到了,那可以先给法院提供借条的复印件,再加上其他能证明借钱这件事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等立了案,到了庭审质证的时候,就得把借条原件拿出来,让对方看看真假。要是拿不出原件,对方又不承认借条是真的,那这借条的证明作用可能就会打折扣。法官就会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到底有没有借钱这回事。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起诉的时候最好把借条原件准备好交上去。要是有特殊情况没办法及时交,也得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在打官司时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