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心智和认知的不足,在造成他人损害时,法律规定由监护人担责。这就好比孩子在外面闯祸了,家长要负责处理。不过要是监护人平时尽心尽力地履行了监护职责,比如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教导孩子正确的规则等,那在赔偿时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有财产,像继承的遗产、获得的赠与等,就先用他们自己的财产来支付赔偿费用。要是钱不够,剩下的就由监护人补上。这样的规定很公平,既让受害人能得到应有的赔偿,也没有让监护人承担过重的责任。
在学校等教育机构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习、生活期间受伤,一般教育机构要担责。但要是教育机构能证明自己该教的都教了,该管的都管了,比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做好校园安全防护等,就不用负责。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受伤,只要能证明教育机构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比如老师没有及时制止学生间的危险行为,那教育机构就得担责。
如果遇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情况,被侵权人可以先试着和监护人商量赔偿的事。要是谈不拢,被侵权人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监护人该赔多少钱。所以,监护人平时要好好履行监护职责,教育机构也要做好教育管理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