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通常是谁请律师谁付律师费。这是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来定的,毕竟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权益请的律师,费用自己承担也合理。
但存在特殊情况,律师费能让过错方掏。一种是合同有明确约定,要是双方在签合同时就写明了,因为一方违约打起官司,产生的律师费得由违约方出,那官司打赢了,无过错方就能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还有就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像知识产权侵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著作权侵权这些案子,法律是支持无过错方让过错方承担合理律师费的。
无过错方如果想在起诉时让过错方承担律师费,得在诉讼请求里把这事儿明确提出来,还得拿出和律师费有关的证据,像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这些。而且这律师费得合理,不能漫天要价。最后,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证据,来决定是否支持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