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担按以下原则处理。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尊重当事人意愿。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有重大过错,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适当多分。若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建议离婚双方先友好协商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若协商无果,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