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遇到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处理方式得看不同情形。
要是房子是婚前买的,还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一般就是这人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基本分不到。不过要是婚后两人一起还了房贷,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能要求补偿的。打个比方,小两口婚后一起还了一部分房贷,离婚时没登记名字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拿到这部分的补偿。
婚后买的房子,就算只登记在一人名下,通常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向着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倾斜来判决。有可能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然后让他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那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送给自己孩子了,是这孩子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父母送给夫妻俩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有借名买房这种特殊事儿,就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实际买房的不是登记的那个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所以,离婚分房产得综合考虑买房时间、谁出的钱、登记情况这些因素。建议夫妻双方先好好商量解决,如果实在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法判决。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解决房产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