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在不同情形下是不一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来说,当事人要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得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撤销权就没了。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要在九十天内行使撤销权,不然撤销权也会消灭。要是当事人受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灭。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算当事人不知道撤销事由,但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要是过了五年还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举个例子,在可撤销合同里,要是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的一方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欺诈这件事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合同是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有误解的一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九十天内行使撤销权。
所以,想知道到底该在几年内行使撤销权才有效,得看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撤销事由,然后按照上面说的法律规定的对应期限去行使撤销权。要是超过了期限,撤销权就没了,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