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如果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夫妻双方一般是不能分割这套房子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像房产这种不动产,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才会产生效力。既然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从法律上来说,房子的所有权人就是父母,而不是夫妻双方,所以这房子也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对这套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出过钱,比如参与了房屋装修或者帮忙偿还贷款,这种情况得分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这笔钱属于借款性质,那夫妻双方可以要求父母还钱,主张自己的债权。但要是属于赠与性质,通常就不能要求返还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借名买房。要是夫妻能拿出证据,证明和父母之间有借名买房的约定,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通过打官司等方式,让法院确认房子实际上是夫妻双方的,之后就能把房子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