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后,要是赔偿方无力承担费用,可以这么办。
先看看车辆的保险状况。要是事故车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得赶紧通知保险公司。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额度内给受害人赔偿,商业三者险则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一部分赔偿。这就好比给赔偿上了双保险,能让受害人先拿到一部分应有的赔偿。
要是保险赔完了,还有费用没着落,而且赔偿方确实拿不出钱,受害人可以和赔偿方商量,签个分期赔偿的协议,给赔偿方一些时间慢慢还钱。要是商量不拢,受害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赔多少钱。法院判了之后,如果赔偿方确实没财产可执行,法院会先暂停执行。等赔偿方有了能还钱的财产,受害人随时能让法院接着执行。
另外,要是事故符合一定的条件,受害人还能去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个基金就像是个“救急包”,可以先帮着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丧葬费之类的费用。
还有一种情况要注意,如果赔偿方为了不赔钱,故意把自己的财产转走,受害人发现了这种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撤销他们转财产的行为,还能要求他们接着履行赔偿的义务,让受害人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