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欠款问题,首先得分清这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夫妻双方一起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有这么几种情况。要是债务有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是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那就算共同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打个比方,丈夫出轨后两人离婚了,但对于这些共同债务,夫妻俩都得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怎么还钱、各自还多少,双方可以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不过,如果欠款是丈夫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又没法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这笔债务一般就会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得由他自己还。
另外,就算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里对债务承担有约定,但这个约定通常只对夫妻两人有用,没办法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债权人还是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偿还共同债务。要是一方替另一方还了钱,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找对方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