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打离婚官司时,处理债务问题得先搞清楚债务到底属于哪种性质。
对于夫妻共同欠下的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还款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一起同意借下的债。比如夫妻两人都在借条上签了名,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的债务;还有夫妻中一人在婚姻期间,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要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这些债,或者两人的财产是分开的,那就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怎么还钱。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2、要是属于夫妻其中一方自己的债务,那就由借钱的那个人来还。夫妻中一人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超出了家里日常开销的需求,这种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上,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了。
3、在离婚诉讼里,当事人要拿出证据说明债务的性质和相关情况。要是有人觉得某笔债务是共同债务,那他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要是有人认为是个人债务,那就要证明这笔钱没花在家庭共同生活等方面,不属于共同债务。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决定这笔债务该由谁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