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法律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方面有规定。
财产分割方面,按照《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无过错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多分。
符合法定情形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大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赔偿范围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按实际损失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定。
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可能影响其获得抚养权。
夫妻双方可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若协商不成,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