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把财产公证给女儿,通常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能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要是夫妻商量好,把婚后财产公证给女儿,这其实就是一种赠与行为。
只要这种赠与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想法,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公证就是有效的。
办理公证时,得准备好财产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之后,赠与行为就有了较高的证明力和公信力。不过要注意,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那就一定要去办,不然可能会影响财产的物权转移。
另外,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情况时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也就是说,一旦完成公证,赠与人想反悔就没那么容易了。所以在做财产公证之前,夫妻双方一定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