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也就是申请执行中止,一般来说,法院不会额外收取申请执行中止的费用。
不过,如果是通过申请保全等措施来达到停止执行的效果,就得按规定缴费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时,要按照实际保全财产的数额,按一定比例来交费用。这笔费用通常先由申请人预交,最后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要是申请停止执行的理由合理,法院也支持了申请,费用承担就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比如,要是因为被执行人的问题才需要停止执行,那费用可能就由被执行人出;要是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申请停止执行,最后还胜诉了,费用一般就由对方承担。但要是申请停止执行没得到法院支持,费用就得申请人自己掏腰包了。所以,费用到底由谁承担,还得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