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不支持夫妻间的精神损失费,得看具体情况。
在离婚纠纷里,如果一方有重大过错,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没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其中就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会支持无过错方要精神损失费的请求,这样既能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对过错方起到一定的惩罚作用。
要是夫妻关系还在存续,没有涉及离婚,一方以另一方侵权为由主张精神损失费,一般要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也就是得有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而且侵权人有过错。比如说一方严重侵犯了另一方的人格权,导致对方精神受到严重损害,那被侵权的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有可能会支持。
但要是只是夫妻之间平常的争吵、小矛盾,没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要精神损失费的诉求。这是因为法律要兼顾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合理运用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