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21万,通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
此罪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里掺杂、掺假,用假货冒充真货,以次品冒充好货,或者拿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因为销售金额21万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范围,要是没有其他特殊情节,一般会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量刑,并且会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但最终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导致严重后果等。如果有从轻情节,量刑可能会相对轻一些;要是造成严重后果,量刑或许会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