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不满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申请复核。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三天内,当事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里要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之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原事故认定进行审查,内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最后作出复核结论。
第二种方式是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要是复核申请没被受理,或者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依旧不满意,在后续的民事诉讼里,可向法院表达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法院审理时会对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它不会直接作为定案依据。若有其他证据能推翻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和责任划分,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确定各方民事责任。但当事人得拿出充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