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在女方处于哺乳期的时候,男方一般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女方自己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觉得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才会另当别论。
要是男方在女方哺乳期就提离婚,又不属于前面说的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不会管这个离婚请求,自然也不会涉及赔偿问题。但要是符合特殊情况,法院受理并且判决离婚了,这时候赔不赔就得看男方有没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法定过错行为有好几种,像重婚,就是在有婚姻关系的时候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就是和婚姻之外的人长时间住在一起;实施家庭暴力,就是对家庭成员动手;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不好好照顾家人;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男方有这些行为,女方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让女方实际损失了多少钱,像家里的财产损失等,这部分就赔实际损失。另一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得综合考虑男方过错的程度,还有给女方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定赔多少。要是男方没有这些法定过错行为,就算在女方哺乳期提离婚,最后也离了,女方通常也拿不到赔偿。
法律建议:女方在哺乳期要多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男方提离婚的情况,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是觉得男方有法定过错行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家暴的医院诊断证明、同居的相关照片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