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涉及财产分割时,有两种处理方式。
要是夫妻两人能对财产分割协商一致,那就按商量好的协议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可以自行约定婚姻期间和婚前财产的归属,像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要是双方谈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算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实际情况。比如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像照顾孩子、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外,如果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想占对方便宜,分割财产时,这一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种情况,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