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离婚时,婚房产权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
一种情况是,若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购买方。要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房子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若婚房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一般遵循均等原则,但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
还有父母出资的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婚后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该不动产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建议大家在处理婚房产权问题时,先明确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情况,若有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