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里女方不参与财产分割,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女方主动放弃财产分割,还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协议没有欺诈、胁迫等问题,那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女方之后基本很难反悔。按照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都自愿离婚,签了书面离婚协议,还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协议就生效了。这种情况下,女方事后想反悔,就得拿出证据,证明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能撤销协议的情况,才能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重新分财产。
2、要是女方不是自愿的,是被欺诈、胁迫才签了不分财产的协议,那女方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这件事的一年内,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条款,重新分割财产。
3、要是离婚协议还没生效,比如说还没办离婚登记,女方可以和对方重新商量财产分割的事儿。要是双方商量不出结果,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让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财产分割。从法律行业的发展来看,随着社会对公平和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于这种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处理会更加注重实质公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