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般是分不到公婆名下财产的。因为公婆名下的财产属于他们自己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结婚期间获得的财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而公婆名下财产的所有权是归公婆的,夫妻没有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夫妻对公婆名下财产出过钱,并且双方约定了这部分出资的权益归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那么离婚时,出钱的一方就能主张相应的权益。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公婆通过赠与合同,明确把财产送给夫妻两人,那这财产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能分割。
所以说,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分割公婆名下财产。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中,可以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去争取相应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