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对方不起诉,法院不会主动执行。
我国民事纠纷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就是说法院不会主动管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有一方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和审理。只有法院审理后作出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判文书,才会涉及执行。
要是一方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会启动执行程序,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等措施。
但有些特殊情况,没起诉也可能有类似“执行”的情况。像经过公证且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走诉讼程序。另外,行政机关作出的部分行政决定,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遇到民事纠纷,要通过诉讼解决,就得主动向法院起诉。拿到生效裁判后,对方不履行就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要是有公证的债权文书,可直接申请执行。面对行政决定,要按规定履行,不然行政机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