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时要不要承担债务,得看债务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一般是要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也就是认可的债务;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对于这类债务,离婚的时候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就先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就不用承担。个人债务通常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而且债主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
在打官司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证据来判断债务到底是哪种性质。要是女方觉得有些债务不该自己还,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是对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说,证明这笔钱没用到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上。所以,女方起诉离婚时不一定就要承担债务,关键就看这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