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网络赌博且流水达30万,有被判刑的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若参与网络赌博符合“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条件,就可能触犯此罪。流水30万数额较大,司法机关会将其作为认定赌资数额和犯罪情节轻重的重要依据。
另外,为网络赌博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或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且构成犯罪的,会按相应犯罪论处。
即便不构成赌博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具体是否判刑及如何量刑,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建议大家远离网络赌博,避免陷入法律风险。若已参与其中,应及时停止并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