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时的花费主要就是诉讼费用,常见的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这些。这些费用的支付是有规则的。
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得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先交。要是被告提了反诉,按规定要交案件受理费的,那就由被告先交。不过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不用先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最后谁承担呢,一般是“败诉方负担”。就是案子审完了,败诉的一方来承担费用。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多少费用。共同诉讼里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根据他们和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确定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
还有些特殊情况。要是案子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了,诉讼费用怎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商量;商量不拢的,就由法院决定。离婚案件也是,先由双方商量诉讼费用的负担;商量不成,法院再定。
另外,如果当事人交诉讼费用实在有困难,能按规定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这就是司法救助。你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则,这样在面临开庭相关花费问题时就能心里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