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做决定。要是有一方犯了罪,那他争取抚养权就会很困难,抚养权大概率会判给另一方。
为什么这么说呢?犯罪行为其实能反映出犯罪方可能没办法给孩子提供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从生活照顾这方面来讲,犯罪方要是去服刑了,就没办法陪着孩子,也没办法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更没法给孩子足够的关爱。在教育引导上,他的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不好的影响,也没办法在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方面给孩子正确的引导。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要是另一方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生活习惯也健康,而且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那法院一般就会把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但是呢,如果犯罪的情节比较轻,刑期也短,而另一方有明显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像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或者经济状况特别差,法院还是会全面衡量,最终目的是保障孩子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