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欠下的债得一起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先由夫妻俩商量着怎么还。商量好了,就按商量的结果来。要是商量不拢,就得找法院来判了。
在现实里,夫妻自己商量怎么还钱的时候,得讲自愿和公平,定出个合理的还钱办法,最好写下来形成书面协议。这么做能避免以后扯皮。要是实在商量不出来,闹到法院,法院会综合好多情况来判。像双方的收入、有多少资产这些经济情况会考虑进去,这样判出来的还钱方式才有可能执行下去。另外,债务是怎么产生的、用来干啥了也很重要。要是这债是为了夫妻一起过日子、一起搞生产经营欠的,法院会更合理地划分双方该还多少。
不过要提醒大家,不管是夫妻自己商量好的还钱办法,还是法院的判决,只对夫妻两个人有用,管不了外面的善意债权人。债权人还是能找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的债。要是有一方把全部债都还了,之后可以按照之前的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找另一方把他该承担的那部分要回来。所以夫妻在处理共同债务时,要谨慎对待,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