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撤销后,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因为受胁迫而结婚,受胁迫的一方能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要是一方有重大疾病,却在结婚登记前没如实告诉另一方,另一方也能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被撤销后,效力会追溯到婚姻成立的时候,也就是说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承认,双方也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方面,同居期间的财产先由双方自己商量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有孩子的话,适用民法典里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受影响。
不过,请求撤销婚姻是有时间限制的。受胁迫的一方要在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去法院申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要在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要是因为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能撤销婚姻的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大家遇到这类情况,一定要注意时间,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