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亲之前口头赠与的房产该怎么处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从法律上讲,赠与合同属诺成合同,符合规定时,口头赠与也能成立。但房产属于不动产,按照《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产权变动得依法登记才生效,没登记就不算数。所以光口头说把房子赠出去,却没办产权过户登记,那房子的产权还是不会变。
要是父亲在子女婚姻期间口头把房子送给夫妻中的一方,却没明确说是只给自家孩子的,通常会被当成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这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拿来分割。要是父亲明确说了只给自家孩子,那这房子就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
但这些情况都得有证据才行。口头赠与没有书面凭证,一旦起了纠纷,赠与人可能不承认有这回事,受赠的一方就得拿出其他证据来证明有赠与关系,像证人证言、聊天记录之类的。要是拿不出证据,赠与的事可能就不被认可,受赠方就可能会吃亏。所以,涉及房产赠与,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避免日后产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