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广泛,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共同共有的特点是,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重大理由,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重大理由包括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等。
当夫妻关系终止,像离婚、一方死亡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按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处理。若遇到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平时注意保存财产相关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