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因情形而异。
对于事实简单、责任明确的一般交通事故,交警要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涉及交通肇事逃逸,需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认定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认定书。检验、鉴定时间通常不超30日,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但最长不超60日。
另外,若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在抢救状态,或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时限可中止计算,还会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中止原因消除后,5日内恢复计算,中止计算时间最长不超60日。
遇到交通事故,大家要及时关注认定书出具时间。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