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房本却写了公公的名字,遇到这种情况,房产分割得看不同情形。
要是夫妻和公公没对这房子有啥约定,从法律上讲,房子一般就归公公。毕竟不动产的归属,是以登记为准的。不过要是夫妻能拿出出资证明,像银行转账记录、购房款支付凭证这些,证明买房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出的,这笔钱可能会被当成夫妻借给公公的,或者是送给公公的。
如果被认定是借款,那夫妻就能要求公公把购房款和相应利息还回来,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两人平分。要是被认定为赠与,而且又没有特殊约定,通常就看作是夫妻一起送给公公的,这时候就没办法要求分割房子或者让公公还钱了。
要是夫妻和公公之间有书面协议,明确说了这房子实际是谁的,比如约定虽然登记在公公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按协议来,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遇到这种事儿,建议先和公公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就收集好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决。所以,大家在涉及这类房产问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出资等相关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