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没有正当理由就不付抚养费是不行的。但也有法定的可以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支付的情况。
先说第一种,要是给付方长期生病或者丧失了劳动能力,还没有经济来源,实在没能力按原来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数额给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减少或免除抚养费。举个例子,给付方因为得了重大疾病没办法工作了,又没有其他收入,自己生活都困难,这时候就可以请求少给或者不给抚养费。
第二种情况是,给付方因为违法犯罪被关进监狱改造或者送去劳动教养,没了经济来源,没办法支付抚养费。因为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没办法正常工作赚钱,所以可以暂时不用支付抚养费。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了,孩子的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那么原来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就可以相应减少或者免除。
要注意,就算有上面这些情况,也得通过和对方协商,或者去法院起诉这些合法途径来解决,不能自己就停了抚养费。要是没有法定理由还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还不给,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