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对方没能力抚养小孩,就想以此为理由离婚。但要知道,对方没抚养小孩的能力,可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不过在离婚诉讼里,这能成为主张离婚时可以考虑的一个因素。
我国法律对离婚有明确的规定。要是夫妻两人都自愿离婚,那就得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满足条件,再经过离婚冷静期,就能办理离婚了。可要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要是有人以对方没抚养小孩能力为由起诉离婚,法院首先会审查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因为对方没抚养能力,让夫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对夫妻感情影响很大,而且调解也没有效果,那法院有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另外,离婚的时候肯定要处理子女抚养的问题。就算对方没有抚养小孩的能力,法院也不会只看这一点,而是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从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来确定抚养权归谁。要是对方真的没抚养能力,那法院大概率会把抚养权判给更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时也会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建议:如果有离婚的想法,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要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特别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要多为孩子考虑,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如果沟通不了,就依靠法律途径,让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