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要是丈夫故意去欠债,正常来说妻子不会被债主追着还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欠的债,得是夫妻两人都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还有就是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里日常开销欠的债。
2、离婚后,两人的婚姻关系就没了,这时丈夫欠的债一般就是他自己的。债主只能找丈夫要钱,不能让妻子来还。
3、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债主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是花在离婚前夫妻一起生活或者一起搞经营上了,又或者妻子之前承认过这笔债,那妻子可能就得承担责任。但这种情况得由债主来证明。
4、要是丈夫为了不还钱,故意编出债务,或者把自己的债和以前夫妻的共同债务搅在一起,妻子可以收集些证据,像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证明、债务产生时间的证明等,来证明这笔债和自己没关系,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