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起诉期间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是很多人会遇到的法律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结婚后到离婚前这段时间里,双方挣的工资、奖金,搞生产经营赚的钱,还有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等等,这些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有几个重要原则得遵守。男女平等原则,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一样的权利,分割的时候也都有平等的份额。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孩子跟着一方生活,在分财产的时候会多照顾照顾带孩子的这一方,同时女方也会适当多得一点。要是有一方犯了错,比如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在分财产的时候就会少分甚至不分给他,这就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另外,还得考虑财产怎么分更能方便生活、利于生产,比如把财产分给更能让它发挥作用的一方。
分割财产的办法也不少。要是夫妻两人能商量好,那就按照商量的结果来。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法院可能会直接把财产实物分开,前提是这个财产能分而且分开不影响它的价值;也可能把财产卖了,然后分卖得的钱;还可能让一方拿走财产,给另一方一些补偿。
这里要提醒大家,在打官司期间,可不能偷偷藏、转移、变卖、破坏或者乱花夫妻共同财产,要是这么干了,分财产的时候就会吃亏,可能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大家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定要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