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离婚起诉的次数没有上限要求。只要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当事人可以多次提起离婚诉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得符合这些条件:首先,原告要和这个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起诉的另一方;然后,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像分割财产、争取抚养权等,还得有相关的事实和理由;最后,这个案子要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并且要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审理。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离。要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经过调解双方和好,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不过等六个月过去,原告就可以再次起诉了。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的次数越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然后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最终会不会判离,还是得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到底有没有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