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是能够再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这在法律上叫做抚养权变更。依据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法定情况,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有可能会支持变更诉求。
要是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重病,或者因为伤残没办法继续抚养孩子,连孩子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照顾都提供不了,那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要是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像长期不管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甚至打骂孩子,另一方就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要是孩子年满十周岁,愿意跟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也有抚养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来变更抚养权。
要是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商量变更抚养权的事。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在打官司的时候,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前面说的那些法定情况。
法律建议:打算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平时要多留意收集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孩子的陈述、邻居的证人证言等。同时在和对方沟通协商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